中新網貴陽2月13日電 (張偉薛霏)貴州省民政廳等23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流動兒小樹屋童關愛保護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貴州省關于流動兒童關愛保護的第一個綜合性政策文件。
《關于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的若干措施》宣傳解讀新聞發布會13日在貴陽舉行。記者會上獲悉上述消息。
2024年8月,中國民政部等21部門印發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貴州省民政廳會同貴州省委社會工作部等23個部門和單位,廣泛聽取服務對象和相關方面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聯合印發貴州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全面落實國家相關要求,結合實際從4個方面提出13條具體措施,并建立了《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關愛服務基礎清單》。
圍繞“建立健全流動兒童基礎信息”,明確由縣級民政部門牽頭開展流動兒童動態監測,建立重點關愛服務對象臺賬,開展風險等級評估,加強關愛保護。
圍繞“完善流動兒童保障措施”,在“兜牢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明確居住地民政部門加強流動兒童分類生活保障,為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落實或者協調戶籍地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保障政策。在“促進平等接受教育”方面,明確居住地教育部門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兒園和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入園、入學等。在“提供均等醫療衛生服務”方面,明確居住地衛生健康部門為流動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均等、普惠、便捷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做好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普惠托育等服務。在“完善醫療保障待遇”方面,明確醫保部門全面落實流動兒童在居住地參加醫保政策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殘聯組織落實流動殘疾兒童在居住地申請和享受康復救助,相關部門落實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圍繞“提升流動兒童關愛服務水平”,在“深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方面,明確婦聯、教育等部門每年為流動兒童家庭至少提供小樹屋1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相關部門和村(居)民委員會教育引導流動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聚會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在“加強心理健康關愛服務”方小樹屋面,明確學校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測評,相關部門暢通流動兒童心理健康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民政部門將罹患精神疾病的流動兒童納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重點對象等。在“強化法治安全教育”方面,明確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加強流動兒童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各級學校將防止校園欺凌納入學校舞蹈教室法治教育重要內容,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時租場地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流動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在“優化精神文化供給小樹屋”方面,明確網信部門持續凈化網絡空間環境,廣電部門大力創作、傳播有利于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的視聽節目,學校組織開展有益于流動兒童的興趣活動,相關部門依托兒童之家等為流動兒童提供豐富的精神文化關愛服務。在“促進更好融入城市”方面,明確將流動兒童城市融入納入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重要內容,人社部門為流動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創業服務等。
圍繞“構建齊抓共管工作格局”,要求壓緊壓實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加強資金、人才、要素、資源等保障,強化司法監督和檢察監督,推動流動兒童各項權益保障政策和關愛服務措施落到實處。
《若干措施》還從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發展保障等6個方面梳理了19項流動兒童在居住地享有的關愛服務清單,在國家清單基礎上,拓展了4條具體服務內容,分別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步實現全覆蓋、提供在居住地參加醫保服務、對有需求的殘疾流動兒童提供輔助器具和對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家庭由居住地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貴州省民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張吉兵表示,下一步,貴州省民政廳將會同制發文件的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抓好《若干措施》的時租場地落實,努力為流動兒童提供好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保護好流動兒童合法權益,促進流動兒童健康成長。